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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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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出口業務簡介

               
             

 

 
 
 
 
 
 

 


一、臺灣銀行出口押匯業務簡介

  1. 承作對象:依貿易法規登記業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出口業務之廠商,或主管機關規定得辦理特定項目輸出之國內法人、團體或個人。
  2. 額度申請:依「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口押匯額度管理辦法」辦理,填具出口押匯額度申請書,檢附徵信調查資料經審查後核給出口押匯額度,訂約後,在核定額度內辦理。
  3. 應備文件:填妥出口押匯申請書,備齊出口信用狀正本及全部修改書與其所規定之相關單據。
  4. 收費標準:依「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匯業務收費標準」計收。手續費按押匯金額0.1%計收,最低NT$500.00,轉押匯加倍計收。
  5. 承辦單位:總行營業部及各承辦外匯業務分行。

 

 二、臺灣銀行出口託收業務簡介

  1. 承作對象:依貿易法規登記業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出口業務之廠商,或主管機關規定得辦理特定項目輸出之國內法人、團體或個人。
  2. 應備文件:填妥出口託收申請書,及其相關之出口裝運文件。
  3. 收費標準:依「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匯業務收費標準」計收。手續費按託收金額0.05%計收,最低NT$500.00
  4. 承辦單位:總行營業部及各承辦外匯業務分行。

 

、出口遠期信用狀賣斷業務(FORFAITING)

 

本行除提供一般出口押匯服務外,亦與其他金額機構配合辦理出口遠期信用狀賣斷業務(FORFAITING),其承作對象、適用情形、作業流程簡介及對出口商好處如下:
1.承作對象:限與本行有業務往來之出口商。

2.適用情形:
(1)出口遠期信用狀之開狀行債信不佳或所在國政治不安定或
外匯短缺,出口商可能面臨開狀行信用風險及國家風險時。
(2)押匯額度不敷使用時。
(3)出口商需提早取得出口貨物款項,以利公司資金調度時。

3. 作業流程簡介:

(1)出口商出具出口遠期信用狀影本及「賣斷申請書暨同意書」予本行,由本行轉介予買斷行。
(2)買斷行同意買斷後,本行將主要買斷條件轉知出口商。
(3)出口商同意該買斷條件後,加蓋原留印鑑於「信用狀應收帳款讓售書」,並於貨品出口後,比照一般出口押匯程序向本行提示單據。
(4)待開狀行承兌後,即可以無追索權方式辦理貼現,撥款予出口商。


4.對出口商好處:
(1)不佔用出口額度。
(2)提高資金流動性及減少對銀行之負債。
(3)可規避開狀行信用風險、進口商所在地之國家風險及信用狀到期前之利率風險。

 

臺灣銀行預售遠期外匯業務簡介

  1. 承作對象:凡本行客戶(含法人及自然人)其在本行最近一年內無存、放款或外匯 往來之不良記錄且有實際外匯收入者。
  2. 應備文件:
    • 預售遠期外匯申請書及約定書。
    • 文件。
    • 印鑑影本。

   3.  收費標準:

   (1)依訂約金額百分之三收取保證金。

   (2)依訂約金額千分之一收取手續費,最低NT$400.00

 

   4.  承辦單位:總行營業部及各承辦外匯業務分行。

 

 

五、臺灣銀行出口信用狀及其修改書通知業務簡介

  1. 承作對象:國內之出口廠商。
  2. 領取方式:郵寄或至櫃台領取。
  3. 收費標準:依「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匯業務收費標準」計收。信用狀每筆NT$800.00、修改書每筆NT$400.00,在本行辦理出口押匯者得予退費。
  4. 承辦單位:總行營業部及各承辦外匯業務分行。

六、臺灣銀行出口信用狀轉讓業務簡介

  1. 承作對象:國內之出口廠商。
  2. 承作條件:持有經本行通知並授權本行為轉讓銀行之可轉讓信用狀。
  3. 應備文件:(1)信用狀轉讓申請書。(2) 授權本行為轉讓銀行之可轉讓信用狀。
  4. 收費標準:依「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匯業務收費標準」計收,每筆NT$400.00,另加    收郵電費NT$400.00,轉至國外者每筆NT$800.00計收,另加    收郵電費NT$800.00。修改時,手續費即郵電費均減半計收。
  5. 承辦單位:總行營業部及各承辦外匯業務分行。

 

七、臺灣銀行出口信用狀保兌業務簡介

  1. 承作對象:國內之出口廠商。
  2. 承作條件:持有經本行通知並授權或委託本行為保兌銀行及符合「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外同業所開信用狀保兌作業要點」之信用狀。
  3. 應備文件:(1)信用狀保兌申請書。(2) 授權或委託本行為保兌銀行之信用狀
  4. 收費標準:依「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匯業務收費標準」計收。每三個月一期,按年率1%-3% 計收最低US$100.00,展期比照收取;修改每件最低US$100.00
  5. 承辦單位:總行營業部及各承辦外匯業務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