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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象:具行為能力並有還款財源之本國自然人,為其配偶或親屬出國修讀大專以上學位需要(包括正擬出國或已出國者)。額 度:一、提供擔保:最高新臺幣二百四十萬元。二、未提供擔保:最高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惟每月攤還金額不得超過借款 人 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月平均收入三分之一。利 率:按本行留學貸款牌告利率計息。借款期限:最長五年。擔保品:土地及建物。保證人:未提供擔保者應提供本行認可之一般保證人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