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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參加投標程序
(一)本行代辦採購之招標方式,係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採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或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招標資訊刋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公告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資訊網路(網址:http://web.pcc.gov.tw)及本行網站(http://www.bot.com.tw)。
(二)廠商參加投標之程序如下:
1.廠商應依公告之規定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至本行採購部(地址:台北市武昌街一段45號三樓)購買招標文件或採郵購方式辦理,或上網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資訊網路辦理電子領標。
2.廠商應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準備投標文件參加投標。
3.開標後廠商之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格且依決標程序得標後,即成為立約商或共同供應契約供應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