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銀行貴金屬部 年度
巴拿馬雞肉自由貿易協定輸入關稅配額投標須知及標單
(本網頁為雞肉配額樣張,僅供參考)
一、配額貨品名稱及數量:
雞肉(調製或保藏): 公噸
二、配額適用生產國家:
巴拿馬共和國,且符合我國動植物檢疫/驗規定之非疫區。
※投標前,請先就擬進口貨品之簽審、通關及檢疫(驗)規定分別洽詢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電話: 02-23510271 ,網址:http://www.trade.gov.tw)、財政部關稅總局(電話: 02-25505500 )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電話: 02-23431448 )等,倘該貨品無法符合現行之簽審、通關及動植物檢疫(驗)規定,投標商請勿參加投標。
三、配額批次、進口時間:
批 次 、限於 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進口。
四、申請人資格:
1.在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登記有案,且具進口資格之進出口廠商均有資格
2.經營雞肉買賣、加工業務之中華民國禽肉行銷發展協會及所屬會員,且能提供資格證明文件者亦可參加投標。
3.養雞團體(包括:中華民國養雞協會及台灣省家禽孵化商業公會聯合會)及所屬會員。
(請詳見本須知第十一、十二條有關規定。)
五、 投標公司不得有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亦不得有出借本公司名義或證件予他人參與投標、圍標或其他類此行為;並應於標單上為切結之聲明。
六、投標須知及標單索取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七、投標期限:
同投標須知及標單索取日期,其逾信箱開啟時間寄達者不予受理。
八、投標數量:
每一貨品投標單之投標數量不得低於 公噸,亦不得超過 公噸,數量以公噸(整數)為單位。
九、押標金之繳交:
1.計算公式:
押標金至少為投標總金額之百分之十。
例如每公噸關稅配額權利金投標單價為新台幣一萬元,擬投標四O公噸者,則應繳押標金為新台幣肆萬元,計算如下:
NT$10,000 X 10% X 40=NT$40,000。
2.繳納方式及退還:
(1)投標人一律以銀行票據繳交押標金,限國內銀行同業支票(以金融機構為發票人及付款人之劃線支票)或銀行保付支票,私人支票及他種票據一概不受理。押標金票據,原則上不開抬頭人,必要時得以投標人為抬頭人,該票據不得禁止背書轉讓,且抬頭人必須於票據背書用印(用印務必清晰)。押標金支票於投標人未得標後,原票退回,本行貴金屬部(以下簡稱本部)不予背書。
(2)未得標者所繳之押標金於決標日之次一營業日原票無息發還。(憑投標單印章辦理。)
(3)本案經決標後,得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接受,其押標金悉數轉充不予退還之配額權利金出價之一部分。
十、輸入關稅配額權利金:
請投標人以進口「每公噸」願出新台幣若干元為輸入關稅配額權利金單價(配額權利金出價內含行政成本每公噸新台幣伍佰元整),將其大寫金額(權利金每公噸金額)在標單上填明。
十一、投標方式:(一律以通信投標方式辦理)。
1.請於本部專用信封上繕明投標公司或個人名稱、地址。再將
(1)填妥之標單
(2)押標金票據
(3)應檢附文件
A.合格進出口廠商:檢附經濟部國際貿易局(i)出進口廠商登記卡影本或(ii)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之廠商基本資料(可自國貿局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trade.gov.tw。)。
B.團體本身(即中華民國禽肉行銷發展協會、中華民國養雞協會及台灣省家禽孵化商業公會聯合會):檢附加蓋團體章及負責人章之具有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之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營業登記證影本。
C.團體所屬公司行號之會員:需檢附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之(i)團體會員證明及(ii)具有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之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營業登記證影本。
D.團體所屬個人之會員:需檢附加蓋私章之(i)團體會員證明及(ii)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裝入同一信封內(即一信封一種配額、一張標單、一張票據、一份資格證明文件),以郵局快捷或限時掛號(郵遞區號:10012),寄台北市郵政第一○六四六號信箱(寄、送至其他處所者,所投標單無效),其未依投標期限辦理者不予受理。
2.每一投標人就同一種貨品限投一份標單,屬同一公司之二以上分公司,或一公司與其分公司不得分別投標;標單上應依規定逐項填寫一個數量、一個標價,標價及數量請以中文大寫填寫。
3.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或撤回。
十二、開標:
1.開標日期及地點:
年 月 日(星期 )上午十時十分於台北市武昌街一段四十九號後棟3樓開標室公開開標作業。(如遇天然災害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台北地區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2.投標人憑交寄標單函件之郵局快捷或限時掛號執據,進入開標會場。非投標人謝絕進入會場。
3.由本處人員會同監辦人員於開標日上午九時十分前往台北郵局開信箱收取投標信件(投標人標單函件逾信箱開啟時間寄達者不予受理),於開標場所公開拆封(1)審核投標資格文件(2)標單及(3)核對是否已繳妥押標金,整理完竣,隨即唱標。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投標單無效:
(1)不合投標資格者或投標文件不全(不符)者。
(2)投標信封未按規定書寫、投標信封未封口或封口破損,足已影響本案開標之公正性者。
(3)未依投標期限投標者。
(4)欠缺投標單者。
(5)未繳交押標金或其金額不足或其他未依規定繳交押標金者。
(6)投標單未蓋用投標人或負責人章者。
(7)使用非本案製發之標單或同一投標人(就同一種標案限投一份標單,凡屬同一公司之二以上分公司,或一公司與其分公司不得分別投標,否則所投標單均屬無效)於同一標投寄兩張(含)以上標單,或同一投標信封內置兩張(含)以上之投標單者,或同一標單投兩個(含)以上標價及數量,或標單中標價及數量不全者。
(8)投標單所填字跡模糊或經塗改而未蓋用原投標人及負責人章,或雖經用章而無法辨認者。
(9)投標單附記條件者。
(10)所投之標,其權利金單價不符規定者。
(11)所投之標其數量超過所規定之最高投標量,或小於所規定之最低投標量者。
(12)投標文件寄至指定郵政信箱以外其他處所或逕送或寄本部或持送開標場所者。
(13)其他足以影響公平、公正、公開及正常合理開標作業之情事者。
※(14)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偽造、變造文件者,一經發現屬實,即不予受理;倘已投標,其所投標單無效,其所繳之押標金不予發還;若已得標,取消其得標權利,其所繳之押標金/權利金不予發還;若配額已經轉讓,則受讓人之配額權利亦予取消,權利金不予發還,受讓人因此所受之損害由持有人與受讓人自行理楚。若貨品業已通關進口,除比照配額已轉讓之情形辦理外,並函請關稅總局依法處理。
十三、決標:
1.開標後,每公噸投標價格高於或等於關稅配額行政成本(每公噸新台幣伍佰元整)即進行決標程序,決標時,以每公噸投標價格最高者,按該投標價格與數量決標,其餘再按次高標之價格及其數量依序決標。
2.如二家(含)以上投標人之投標價格相同,而可分配之餘額少於其投標數量之總和時,按各家投標數量比例分配之(非整數之零星餘額不予決標),至額滿為止。
3.凡可決標數量等於或大於最低投標量者,投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接受。
若可決標數量小於最低投標量,投標人均願意接受時(未出席開標現場者,視同接受),即予決標。若有投標人不接受時,由其他投標價格相同者按其投標數量比例分配之,在原投標數量範圍內不得放棄。若尚有餘額,再往下繼續分配之。
4.本部得保留決標與否之權利。
十四、得標通知:
決標後本部將按標單所填地址,以掛號函件通知得標人(未得標者則不另行通知),得標人應於十四條規定之期限內辦理繳足關稅配額權利金等事宜。(未出席開標現場者,請於決標後三日內主動來電查詢。得標人不得以函件無法送達或拒領等為由拒不繳交權利金。)
十五、權利金之繳交:
1.押標金於得標後悉數轉充配額權利金出價之一部份。
2.得標人應自決標翌日起卅天內以現金或電匯一次向本部繳足不予退還之關稅配額權利金,並持下列文件向本部辦理關稅配額證明書之核發:
(1)本部通知函。
(2)國貿局出進口廠商基本資料,並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可由國貿局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trade.gov.tw。)
※倘得標人係以廠商申請自由貿易協定輸入關稅配額注意事項第四.(二)條所列資格投標者,請依該條款檢附加蓋1.公司章及負責人章(若屬團體或公司會員)或2.私章(若屬個人會員)之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3)權利金繳交憑證。
(4)繕妥之「自由貿易協定輸入關稅配額證明書」一式三聯。
電匯資料如下:
收款人戶名:臺灣銀行貴金屬部權利金專戶
收款人帳號:236-031-010717
解款行:臺灣銀行武昌分行
以電匯方式補繳權利金者,務請匯款銀行註明「補繳雞肉 (若干公噸)權利金」,以憑核對,否則延誤發證,請自行負責。
3.空白之「自由貿易協定輸入關稅配額證明書」可洽本部索取。
4.本部於權利金入帳後核發「自由貿易協定輸入關稅配額證明書」。
5.逾期未繳足輸入關稅配額權利金出價者,視同違約,得標人喪失得標權利,其押標金轉充配額權利金出價部分,不予退還。
6.本案所繳輸入關稅配額權利金概不保留或退還。
十六、依據關稅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為應付國內或國際經濟之特殊情況,並調節物資供應及產業合理經營,財政部得會同有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對進口貨物適用之關稅配額,在海關進口稅則規定之數量百分之五十以內予以增減;增減數量之期間,以一年為限。請投標商於參與投標時將機動配額納入考量。
十七、未盡事宜:
本投標須知及標單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事項得於開標前宣佈之。
其他未規定事項依據 年度廠商申請自由貿易協定輸入關稅配額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