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辦理證券簽證業務,係為協助主管機關防止證券發行公司溢量發行其證券(包括公司股票、公司債券、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或受益憑證等),於受託簽證之證券上檢視其內容是否符合法令規定及其應具備要件是否齊全,並於每張證券上加押簽證鋼印及簽證日期,以昭公信,並防止偽造情事之發生。本行信託部係經主管機關核准得辦理證券簽證之機構,經驗豐富、服務親切、快速可靠,保證令您滿意。
簽證應備文件:
1.印鑑卡乙份。
2.簽證契約2份。
3.股票簽證申請書乙份(共3聯)。
4.公司組織章程影本乙份。
5.董事會議事錄影本乙份。
6.股東及董事監察人名冊影本乙份。
7.主管機關核准文件(含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正本驗後加註退還。
8.股票樣張每式6份,如係公開發行或上市、上櫃者每式8份。
9.以上文件1~3空白表格由本行提供,另4~7影本請蓋具主管機關登記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
在本行國內各分行往來之客戶,辦理本項業務,其手續費享有折扣優惠。本行除提供證券簽證相關法令諮詢外,並可代為推薦專業印刷廠商,俾協助發行機構完成發行程序。
服務電話:(02)2349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