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基金業務優惠方案
※以上優惠方案不含國內、外ETF及國外債券申購。
國內外基金贖回信託管理費優惠
※本行將自111年7月1日起,提供國內外基金(不含國外債券、境外ETF)贖回信託管理費優惠如下:
客戶申請贖回時依原約定信託管理費計收方式計算,持有期間超過6年者,超過6年部分免收。即僅收取6年最高1%的信託管理費,惟每次計算後低於最低信託管理費(等值新臺幣200元)時,仍維持收取最低信託管理費。
壽星專屬優惠
- 各項優惠方案,僅適用於優惠期間新申請之基金帳號。
- 國內ETF不適用以上各優惠方案。
- 各項費用收費方式,請見「收費總覽」項下【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內、境外共同基金收費一覽表】及【轉換費用一覽表】。
- 本行同仁不適用以上各優惠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