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暨交通設備
公務機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
LP5-114013 (契約期間自114年08月01日起至115年07月31日止)
購案說明:
- 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條款第六、(二)條規定辦理,每筆訂單「單一規格項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 保固期:第1~2組各項機車自訂購機關驗收合格日起2年或3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內,第3組電動輔助自行車自訂購機關驗收合格日起1年內。
- 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臺灣銀行採購部提出,由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車輛、機械用輪胎
LP5-114014 (契約期間自114年08月01日起至115年07月31日止)
購案說明:
- 「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條款第六、(三)條規定辦理,每筆訂單『單一規格項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 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 契約期間,訂購機關倘發現有市場價格低於決標價格情形,請惠即函告本採購部處理。
機場專用3,000及1,500加侖化學泡沫消防車
LP5-113049 (契約期間自113年12月26日起至115年12月25日止)
購案說明:
- 本案契約標的之交貨期限:450日曆天,但訂購機關得於訂購前與立約商另行議定較短之交貨期限。惟驗收標準檢查表中所需之檢驗時間(含申請及取得檢驗報告),不計入交貨期內計算。
- 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 契約期間,訂購機關倘發現有市場價格低於決標價格情形,請惠即函告本採購部處理。
公務車輛
LP5-113045 (契約期間自114年02月01日起至115年01月31日止)
購案說明:
- 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 契約期間,訂購機關倘發現有市場價格低於決標價格情形,請惠即函告本採購部處理。
- 依據財政部108.6.3台財稅字第10800521960號令,國產應稅貨物貨物稅完(免)稅照證電子化作業,本案廠商交貨之車輛如為國產車,關於「汽車出廠與貨物稅完稅照證」部分,廠商得以「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左下角之「貨物稅完稅證」所填列號碼取代。
密封壓縮式垃圾車(低碳垃圾車)
LP5-112052 (契約期間自113年05月03日起至115年05月02日止)
購案說明:
- 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第五、(二)條規定辦理,每筆訂單「單一規格項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 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柴油及油電混合動力資源回收車
LP5-112044 (契約期間自113年01月0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購案說明:
- 「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條款第六、(二)條規定辦理,每筆訂單『單一規格項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 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2年12月24日工程企字第10200463510號函之通知,自103年1月1日起,共同供應契約適用機關以外之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時,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共同供應契約系統登載至少一組查價紀錄,該查價紀錄並須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 契約期間,訂購機關倘發現有市場價格低於決標價格情形,請惠即函告本採購部處理。
為因應公告金額、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分別調升為新臺幣150萬元及15萬元,並自112年1月1日起生效之規定,本契約條款其有涉及附加採購金額及公告金額數額敘述等部分之規定已配合註記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