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勞務)
紅火蟻餌劑防治勞務
LP5-114033 (契約期間自114年07月11日起至116年07月10日止)
購案說明:
- 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第六、(二)條規定辦理,單筆訂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 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冷氣機清洗保養
LP5-114023 (契約期間自114年7月1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購案說明:
- 各訂購機關每次訂購金額至少達新臺幣5,000元為原則。單一訂單未達上述最低訂購金額者,立約商得不接受訂購。
- 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少年事件尿液委外檢驗
LP5-114018 (契約期間自114年4月17日起至116年4月16日止)
購案說明:
- 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第七、(四)條規定辦理,每筆訂單「單一規格項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 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警衛勤務
LP5-113022 (契約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購案說明:
- 契約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契約替換時,訂購機關得因銜接之需要,提前辦理交接)或至總訂購金額達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8,900,000,000元)為止,以先到者為準。另當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適用機關利用時,亦視同契約有效期已屆滿,不得再訂購。
- 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 依契約條款第七、(三)條之規定,本案不接受單筆訂購金額達巨額採購以上之訂購,機關如利用本契約辦理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第6條第4項但書規定,經上級機關核准後,始得利用本契約執行請購及下訂。
- 為配合行政院秘書長113年11月18日院臺經長字第1135022181號函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20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535號函指示,本契約第一至第四級之定期性警衛勤務調整符合月薪高於最低工資 1.1 倍之項次供適用機關訂購。
-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業奉總統於114年5月28日華總一義字第11400053171號令公布施行,行政院核定114年(西元202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修正版)(請點選本連結)於114年度下半年新增3個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即國定假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惟機關因業務需要要求,立約商徵得其保全人員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者,機關應另加給每人該日執勤時間屬正常工作時段之薪資【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每月應領薪資÷「8×30+(經核備之每月正常工作時數-174)」)x正常工作時段之時數核計,元以下無條件進位】,前述費用均採實報實銷,不含於契約價金,立約商每月請款時一併代為申請(請款時應加計營業稅並應併附約定書影本供機關查核),由機關支給立約商如實核付予出勤之保全人員。
駕駛人力委託外包
LP5-113039 (契約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如訂購機關因有銜接之需要,得自113年12月4日起預先下訂)
購案說明:
- 本契約自113年12月4日起接受下訂;惟本案之契約及履約期間為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契約替換時,訂購機關得因銜接之需要,提前辦理交接),或至總訂購金額達本案總預算金額(新臺幣1,400,000,000元)為止,以先到者為準。另當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適用機關利用時,亦視同契約有效期已屆滿,不得再訂購。
- 各項駕駛人力註記為「跨日」者,其工作時間為每日之10:00 p.m.至次日6:00 a.m間。
- 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臺灣銀行採購部提出,由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 本共同供應契約公務車輛之駕駛工作,依「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辦理,另為配合部分機關業務需求,為擔任機關一般事務性及執行業務所使用工程車械之駕駛工作;機關所屬營業用之車輛駕駛工作不得利用本契約。
契約條款 (pdf)
113年度政府專屬短碼簡訊發送服務案
LP5-113034 (契約期間自113年08月14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購案說明:
- 本案於113年07月01日上架,提供採購機關下單辦理採購行政流程,惟需113年08月14日起方可正式發送。
- 本案契約期間自113年08月14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訂購機關在本契約有效期屆滿或終止前之訂購均屬有效,立約商應依本契約規定履約或至總訂購金額達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450,000,000元)為止,以先到者為準。另當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適用機關利用時,亦視同契約有效期已屆滿,不得再訂購。機關訂購之履約期間以114年12月31日為限,不得超過契約期間。
- 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第六、(二)條規定辦理,單項適用之訂購數量為1,000-10,000,000則,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 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 訂購機關訂購之簡訊數量如未於114年12月31日前發送完成,未發送之則數歸零,訂購機關不得再要求立約商發送,立約商亦不可據此請款。
紅火蟻熱區防治勞務
LP5-113008 (契約期間自113年03月0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購案說明:
- 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第六、(二)條規定辦理,第1項:訂購數量限1-2,000個/第2項:訂購數量限1-6,000個,各項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 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無人機撒佈紅火蟻餌劑防治勞務
LP5-112049 (契約期間自112年11月16日起至114年11月15日止)
購案說明:
- 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第六、(二)條規定辦理,單筆訂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或低於本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 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