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Pay掃碼消費滿額,臺銀加碼送數位券100元
- 活動期間:
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
- 活動對象:
使用「臺銀行動+」APP之「臺銀支付」綁定本行帳戶或「台灣行動支付」APP綁定本行金融卡,並於「台灣行動支付」APP開通「數位券」使用者券匣(錢包)服務連結臺灣銀行之用戶(下稱用戶)。
- 活動內容:
- 活動期間使用「臺銀行動+」APP之「臺銀支付」綁定本行帳戶或「台灣行動支付」APP綁定本行金融卡,且以該帳戶/金融卡完成消費金額新臺幣100元(含)以上之消費付款累計達3筆(以身分證字號歸戶),即符合領取1張「新臺幣100元數位券」資格,每一身分證字號歸戶限發送1張,活動限量7,000張,額滿為止,並公告於本行官網。
- 用戶須於114年10月31日(含)前完成開通「數位券」使用者券匣(錢包)服務連結臺灣銀行,並同意遵守本活動發放條件及相關使用規定,才有資格領取「數位券」。
- 本行將依用戶完成3筆金額達新臺幣100元(含)以上掃碼消費之時序核算發送資格,並於114年12月31日前發送數位券至用戶之「台灣行動支付」APP 數位券券匣(錢包)。
- 「數位券」使用方式:
- 使用地點:指定店家(詳「台灣Pay」官網「數位券專區」公告之適用店家,惟用戶於實際交易時,仍應以各店家得受理支付之方式或狀態為準)。
- 使用期限:自「數位券」撥入券匣(錢包)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
- 使用說明:
(1)用戶於使用期限內至指定商家消費,以「台灣行動支付」APP開啟掃碼付款,即可以「數位券」折抵消費金額,或以「數位券」結合本行金融卡/信用卡進行款券合用支付。
(2)「數位券」不得轉讓、販售,每次折抵最少須新臺幣1元(含)以上,不接受部分退貨,若須辦理退貨,須整筆訂單商品全數退回。
(3)使用數位券之消費金額整筆不得享本行「台灣Pay信用卡掃碼加碼1.5%回饋」及「天天台灣Pay消費筆筆1.5%紅利回饋」活動回饋,亦不能使用台灣Pay紅利點數折抵。
(4)數位券之介紹及使用說明,請詳本行數位券專區。
- 活動限制:
- 本活動用戶消費金額,以「實際付款金額」為準,若以數位券折抵消費、付款失敗、交易取消、退貨或其他原因退還交易款項時,該筆交易金額整筆將不列入活動條件計算範圍。
- 用戶領取「數位券」須於指定之使用期限內使用,如因逾期而失效,用戶不得主張退還該「數位券」或請求償還相對之金額,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提供「數位券」時,本行有權決定是否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 用戶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他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本行有權取消用戶之「數位券」資格;若因資料不正確,而導致無法聯繫或無法收取「數位券」,不得要求補發。
- 「數位券」由本行提供,本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終止本活動及替換其他等值「數位券」之權利;本活動如有變更或終止時,將於本行官網公告。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 如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本行之事由,而使用戶所提供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況,本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用戶不得因此請求損害賠償。
- 如因法令或政府政策須取消、終止本活動或修改本活動辦法時,本行得更改、增刪、取消、終止本活動或修改本活動辦法,若有上述之情事將公告於本行官網,而無須個別通知用戶。
- 注意事項:
- 本行並未介入商品、服務之提供、交付或買賣等實體法律關係,不負擔任何瑕疵擔保或賠償責任,相關商品或服務之退換貨或瑕疵擔保所衍生之爭議事宜,用戶請洽原消費店家處理。
- 本行就用戶之資格,交易成功與否等,保有審查之權利,經查核若有不符本活動之規定者,本行得取消其參加資格、追回「數位券」,若有損害,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 用戶同意其所留存或產生任何參與本活動之資料及紀錄,皆以本行之電腦系統與時間為準。
- 對於以偽造、詐欺、冒名或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兌領「數位券」之用戶,經查證屬實者,本行有權排除其參與本活動,並得依法對該用戶提起相關法律訴訟程序。
- 用戶已充分知悉且同意就本活動提供之個人資料,本行得於此次活動範圍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或國際傳輸,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 其它未盡事宜以本行活動訊息頁面為準。本行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項做出最終解釋,無須另行通知。
- 本行服務電話:(02)2191-0025、0800-02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