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開通臺銀行動+ 紅利500點抱回家」活動(114.7.15-114.12.31)
- 活動期間:
自114年7月15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 活動對象及內容:
活動開始前未申請本行「網路銀行隨身版APP」及「臺銀行動+APP」之本國自然人用戶(以下稱用戶)。
*曾開通本行「網路銀行隨身版APP」或「臺銀行動+APP」任一APP不符合本活動回饋資格。
*本活動排除本行行員。 - 活動說明:
用戶於活動期間首次完成開通本行「臺銀行動+APP」及「臺銀支付」,即可獲得台灣Pay紅利點數500點(等值新臺幣50元)(非即時回饋),每用戶以身分證字號歸戶限回饋乙次,活動名額限量8萬名,額滿為止,並公告於本行官網,將不另行通知。
- 注意事項:
- 本活動回饋資料核算基準日為114年12月31日,回饋點數將於115年3月31日前撥付至符合資格用戶之「台灣Pay紅利點數」。倘若於回饋金撥付日時,用戶已註銷「臺銀行動+APP」或「臺銀支付」、網路銀行銷戶、結清銷戶或其他無法入點狀況,本行得取消其回饋資格。
- 10點「台灣Pay紅利點數」等同於新臺幣1元,本行「台灣Pay紅利點數」使用辦法詳本行官網。
- 本活動開始前未曾開通過本行「網路銀行隨身版APP」及「臺銀行動+APP」(以下合稱行動銀行APP)之用戶定義:係指於活動開始前未曾開通過本行行動銀行APP之客戶,註銷行動銀行APP後重新開通者、曾開通過「網路銀行隨身版APP」者或曾開通過「臺銀行動+APP」者皆不符合本活動回饋資格。
- 本活動將分別依用戶完成開通本行「臺銀行動+APP」及「臺銀支付」時序核算回饋資格。
- 本行就用戶之資格、交易成功與否等,保有審查之權利,經查核若有不符本活動之規定者,本行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得追回活動回饋或請求損害賠償。
- 用戶同意其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本活動的資料及紀錄,皆以本行之電腦系統與時間為準。
- 對於以偽造、詐欺、冒名或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兌領之用戶,經查證屬實者,本行有權排除其參與本活動,如因此造成本行損害,將依法對該用戶請求損害賠償。
- 用戶因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用戶依稅法之規定所須履行之義務,概與本行無關,倘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爭議者,概由用戶自行向開徵機關提出申訴。
- 用戶已充分知悉且同意就本活動提供之個人資料,本行僅於此次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 本行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項做出最終解釋,若有其它未盡事宜,應依本行官方網站上活動訊息頁面為準,無須另行通知。
- 本活動如有任何問題請電洽本行客服中心0800-025168、(02)2191-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