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方式
風險考量
投資連動債券有一定之風險,本行不擔保原始投資本金以及管理運用績效,委託人(兼受益人)應自負盈虧。相關風險可歸納如下:
當投資期間所連結的標的操作績效不佳,可能拿不到配息,以致委託人於到期日時僅得到發行機構所保證返還之本金。
於到期日前提前贖回,必須以贖回當時之實際成交價格贖回,可能會導致信託本金之損失。因此,當市場價格下跌,而委託人又選擇提前贖回時,委託人會產生損失。
連動債券自正式交割發行後,其存續期間之市場價格(mark to market value)將受發行幣別利率變動所影響;當該幣別利率調升時,債券之市場價格有可能下降,並有可能低於票面價格而損及原始投資本金;當該幣別利率調降時,債券之市場價格有可能上漲,並有可能高於票面價格而獲得額外收益。
連動債券不具備充份之市場流動性,對於金額過小之提前贖回指示單無法保証成交。在流動性缺乏或交易量不足的情況下,債券之實際交易價格可能會與債券本身之單位資產價值產生顯著的價差(Spread),將造成委託人若於債券到期前提前贖回,會發生可能損及信託原始投資本金的狀況,甚至在一旦市場完全喪失流動性後,委託人必須持有本債券直到滿期。
連動債券屬外幣計價之投資產品,若委託人於投資之初係以新台幣資金或非本產品計價幣別之外幣資金承作本債券者,須留意外幣之孳息及原始投資金額返還時,轉換回新台幣資產時將可能產生低於投資本金之匯兌風險。
如遇發行機構發生重大事件,有可能導致債券評等下降(bond downgrades)。
債券之發行或保證機構之註冊國如發生戰亂等不可抗力之事件將導致委託人損失。
債券之發行或保證機構之註冊國或所連結標的之交易所或款券交割清算機構所在地,如遇緊急特殊情形、市場變動因素或逢例假日而改變交割規定,將導致暫時無法交割或交割延誤。
發行機構若行使提前買回債券權利,將縮短預期的投資期限。
發行機構若行使提前買回債券權利,將縮短預期的投資期限。
所連結之標的如遇特殊因素而須更換,計算價格的代理人將有權依誠信原則挑選適當的標的代替。
通貨膨脹將導致債券的實質收益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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