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算工具
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之共同供應契約,原則上係由需求機關提出採購標的規範,臺灣銀行採購部亦得採行公開徵求廠商提供參考資料,集思廣益,以期採購規範之訂定周延。廠商可針對採購標的提出規格、條款、價格等意見,供臺灣銀行採購部製作招標文件參考。
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之共同供應契約並非一般商業網站,不接受個別廠商產品之推銷,亦無廠商至臺灣銀行採購部註冊登記產品販售之機制。
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之共同供應契約,係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按法定程序辦理招標、開標、決標程序後與得標廠商訂定共同供應契約。
臺灣銀行採購部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之招標資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公告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s://web.pcc.gov.tw)。廠商參加投標之程序如下:
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之共同供應契約,悉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之招標、決標程序辦理,並無廠商隨時申請參加之方式。廠商應自政府採購公報或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獲得相關招標資訊,並依法令及招標文件規定之程序辦理。原則上,臺灣銀行採購部持續辦理之共同供應契約,將在契約有效期限屆滿前,即辦理下一契約之招標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