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都市更新」係指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依法定程序在都市計畫範圍內,實施重建、整建或維護措施。都市更新處理方式,分為下列三種:
- 重建:係指拆除更新地區內原有建築物,重新建築,住戶安置,改進區內公共設施,並得變更土地使用性質或使用密度。
- 整建:係指改建、修建更新地區內建築物或充實其設備,並改進區內公共設施。
- 維護:係指加強更新地區內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改進區內公共設施、以保持其良好狀況。
都市更新流程
流程說明:
- 確認都市更新單元。
- 實施者擬具都更事業概要報送主管機關核准。
- (3-1.、3-2)實施者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或)權利變換計畫報送主管機關審議。
- 主管機關核定發布實施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或)權利變換計畫。
- 實施者申請更新單元之拆除執照及建造執照。
- 實施者於更新實施期間辦理都更住戶之建物拆遷及其安置。
- 都更案動工興建。
- 都更建案完工後,實施者申請使用執照及辦理產權登記。
- 實施者就都市更新成果送請主管機關備查。
都市更新貸款業務
都市更新貸款係指以拆除更新單元內原有建築物,重新建築,並以權利變換、協議合建或其他實施方式辦理之融資。項目包括:
- 建築基地貸款
- 與地主合建保證金貸款
- 興建工程貸款
- 營業週轉金貸款
- 更新單元內不動產原有債務之代償與參與更新者之週轉金貸款
結語
為因應政府積極推動國內老舊社區更新之需,並支持政府都市更新政策,及加速配合相關都市更新之融資需求,本行已成立『臺灣銀行都市更新金融小組』,積極推展都市更新信託與融資業務。本行都市更新金融小組任務,係配合政府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政策,協助提供國內老舊建物重建所需資金,藉橫向溝通聯繫整合及規劃都市更新有關信託與融資服務平台,俾積極配合政府推動都市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