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銀行出口押匯業務簡介
承作對象:
依貿易法規登記業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出口業務之廠商,或主管機關規定得辦理特定項目輸出之國內法人、團體或個人。
額度申請:
依「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口押匯額度管理辦法」辦理,填具出口押匯額度申請書,檢附徵信調查資料經審查後核給出口押匯額度,訂約後,在核定額度內辦理。
應備文件:
填妥出口押匯申請書,備齊出口信用狀正本及全部修改書與其所規定之相關單據。
收費標準:
依「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匯業務收費標準」計收。手續費按押匯金額0.1%計收,最低NT$500.00,轉押匯加倍計收。
承辦單位:
總行營業部及各承辦外匯業務分行。
臺灣銀行出口託收業務簡介
承作對象:
依貿易法規登記業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出口業務之廠商,或主管機關規定得辦理特定項目輸出之國內法人、團體或個人。
應備文件:
填妥出口託收申請書,及其相關之出口裝運文件。
收費標準:
依「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匯業務收費標準」計收。手續費按託收金額0.05%計收,最低NT$500.00。
承辦單位:
總行營業部及各承辦外匯業務分行。
出口遠期信用狀賣斷業務 (FORFAITING)
本行除提供一般出口押匯服務外,亦與其他金融機構配合辦理出口遠期信用狀賣斷業務(FORFAITING),其承作對象、適用情形、作業流程簡介及對出口商好處如下:
承作對象:
限與本行有業務往來之出口商。
適用情形:
作業流程簡介:
對出口商好處:
臺灣銀行預售遠期外匯、換匯業務簡介
承作對象:
凡本行客戶(含法人及自然人)與本行有存款、授信或外匯業務往來1年以上且無信用不良紀錄,得承作遠期外匯,換匯交易則限定法人客戶始得承作。
應備文件:
收費標準:
保證金:逐筆依訂約金額百分之 3 收取保證金,期滿退還;向本行申請衍生性商品信用額度,並在額度內循環使用者,得免收保證金。
訂約手續費:逐筆依訂約金額千分之 1 收取手續費,每筆最低新台幣 400 元, OBU 交易每筆最低為 12 美元。
結清手續費:契約結清時,按結清金額(以契約訂定之匯率折算)千分之 1 收取手續費,每筆最低新台幣 200 元, OBU 交易每筆最低為 6 美元。
承辦單位:
總行營業部及各承辦外匯業務分行。
臺灣銀行出口信用狀及其修改書通知業務簡介
承作對象:
國內之出口廠商。
領取方式:
郵寄或至櫃台領取。
收費標準:
依「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匯業務收費標準」計收。信用狀每筆NT$800.00、修改書每筆NT$400.00,在本行辦理出口押匯者得予退費。
承辦單位:
總行營業部及各承辦外匯業務分行。
臺灣銀行出口信用狀轉讓業務簡介
承作對象:
國內之出口廠商。
承作條件:
持有經本行通知並授權本行為轉讓銀行之可轉讓信用狀。
應備文件:
收費標準:
依「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匯業務收費標準」計收,每筆NT$400.00,另加收郵電費NT$400.00,轉至國外者每筆NT$800.00計收,另加收郵電費NT$800.00。修改時,手續費即郵電費均減半計收。
承辦單位:
總行營業部及各承辦外匯業務分行。
臺灣銀行出口信用狀保兌業務簡介
承作對象:
國內之出口廠商。
承作條件:
持有經本行通知並授權或委託本行為保兌銀行及符合「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銀行同業所開信用狀保兌作業要點」之信用狀。
應備文件:
收費標準:
依「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匯業務收費標準」計收。每三個月一期,按年率1%-3%計收最低US$100.00,展期比照收取;修改每件最低US$100.00。
承辦單位:
總行營業部及各承辦外匯業務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