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銀行(含原中信局) 定儲利率指數型房貸說明(109.4.21)
一、適用範圍:房屋購置貸款(無自用住宅、一般住宅)、房屋添修貸款、治家成長貸款(循環性-提供擔保、非循環性)、消費性貸款。
二、定義:「貸款利率」=「定儲利率指數」+「個別加碼」。
三、「定儲利率指數」:為順應市場趨勢暨「透明化、不可操控」之原則,爰採用國內六主要金融機構(合作金庫銀行、臺灣土地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台灣銀行)一年、二年、三年期定儲固定利率平均值(小數點後第四位四捨五入)訂定,於每年六月、十二月二十一日或每年三、六、九、十二月二十一日或每月二十一日各調整一次,前者以每年六、十二月十五日,中者以每年三、六、九、十二月十五日,後者以每月十五日數據為調整上開指數採計之基準日,遇假日順延至下一營業日。個別客戶得選擇每六個月或三個月或每月調整指數一次。
四、「個別加碼」:根據「作業成本」、「擔保品座落」、「個別客戶年收入」、「存款貢獻度」,分別給予不同之加碼。另根據是否為本行信用卡客戶之差異給予優惠減碼,依據本行「指數型房貸利率加碼計算表」核定之。
五、範例:以一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客戶申請房屋購置貸款(無自用住宅)為例,本日定儲利率指數(按月調整一次)為年率O.八一六%,固定加碼為一.六一九到二.0一九個百分點,則核定貸款利率將介於二.四三五%至二.八三五%之間。
六、目前定儲利率指數:
1、指數每月調整一次:O.八一六%。
2、指數三個月調整一次:一.0八九%。
3、指數六個月調整一次:一.0八九%。
七、手續費:
1、新貸戶(一律按定儲利率指數計價)收取開辦手續費五千元
(無自用住宅者購置自用住宅貸款收取開辦手續費三千元)
2、舊貸戶申請調降適用利率者(非轉換定儲利率指數),收取調降手續費二千元。
八、本行得依下列情形逕予更改定儲利率指數之參考銀行:
1、上述任一銀行有合併、被合併、消滅、停業、破產、重整、遭勒令停業、監管、接管等情形者。
2、上述各銀行停止揭露一、二、三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固定利率)之牌告利率。
九、申請管道:請洽國內各營業單位。
註:
原中央信託局定儲利率指數說明(限原中信局舊貸戶適用)
一、原中央信託局之定儲利率指數(按季):
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華南銀行、第一銀行、彰化銀行、台灣中小企銀、國泰世華銀行、兆豐商業銀行等9家銀行之一年期定儲固定利率為準,並排除利率最高及最低各1家銀行,再以剩餘7家銀行平均利率為計算基礎,每3個月定期調整,分別為1月1日、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
二、實際計價及調整方式
(一)目前採樣銀行
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華南銀行、第一銀行、彰化銀行、台灣中小企銀、國泰世華銀行、兆豐商業銀行。
(二)指標利率
以上各銀行12月、3月、6月及9月最後一個營業日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固定利率。
(三)調整利息基準日
分別為1月、4月、7月及10月第一個營業日。
三、目前定儲利率指數(按季):0.七九%。
四、本定儲利率指數適用於原中央信託局舊貸戶。
五、手續費:
舊貸戶申請調降適用利率者(非轉換定儲利率指數),收取調降手續費二千元。
本案聯絡人:授信審查部 陳依文 小姐 (02-23493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