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算工具
自108年4月1日起實施 / 單位:新臺幣元
申請項目 | 現行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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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支票、本票工本費 | 每張 5 元 (支票存款戶最近三個月平均餘額達3萬元或併同其他活期性存款達 10 萬元以上者,各營業單位得優惠減收或免收,存戶如有存款不足退票註記紀錄,或經常存款不足須以電話通知始存款者,基於作業成本較高,每張空白支票加收 10元) |
票據掛失止付、申請註銷退票紀錄 | 每張 150 元(含本行代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之費用) |
存款不足退票違約金 | 每張 200 元(含本行代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之費用) |
票據撤銷付款委託、註銷票據撤銷付款委託 | 每張 150 元(含本行代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之費用) |
拒絕往來戶、結清戶申請票據兌付 | 每張 200 元 |
期票撤票 | 每張 50 元(申請存入帳號變更,原帳戶內期票之移轉視同撤票) |
存入託收票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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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補)發晶片金融卡 | 每卡 100 元(不可歸責於客戶時不收) |
存摺/存單掛失補發 | 每件 100 元 |
印鑑掛失/變更 | 每件100元 |
存款餘額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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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閱影印傳票/交易憑證 |
※須遠赴倉庫調閱者,每次調閱需加收 200 元。 |
申請歷史交易明細資料 |
※須遠赴倉庫調閱者,每次調閱需加收 200 元。 |
本行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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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戶自行以郵寄方式申請結清銷戶 | 每戶 130 元(若以開立本行支票或匯款領取結清銷戶款及支票存款戶申請結清銷戶兌付票據之費用,另依本行現行收費標準計收) |
存單設定質權予第三人 | 每件 100 元 (設定質權予本行者除外,惟因屬本行代辦業務設定質權予本行者,仍依收費標準收取) |
辦理變更取款碼 | 於非原開戶行變更每筆 100 元(於原開戶行變更不收費) |
優惠存款通訊續存作業手續費 | 每件 2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