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說明:
為配合推動智慧公共交通運輸服務政策,本行依據財金公司制訂「國內QR Code共通支付標準」結合交通事業主管機關制定之「交通運輸虛擬票證二維條碼資料格式標準規範,提供本行實體晶片金融卡申請人(持卡人)透過「台灣行動支付」APP之「臺銀金融卡雲支付」(以下稱「臺銀雲支付」)開通「乘車碼」(QR Code),並於APP出示「乘車碼」以掃碼方式搭乘交通運輸工具,並將車資(或罰款)以「消費扣款」交易傳送至「臺銀雲支付」連結之存款帳戶(以下稱「指定帳戶」)進行扣款之服務。
二、申辦對象:
申請人須為已持有臺灣銀行有效之實體晶片金融卡連結之新臺幣活期性存款帳戶(限為主帳號*)之本人,並於「台灣行動支付」APP已綁定「臺銀金融卡雲支付」,始可申請開通「乘車碼」服務。
*存款帳戶:包括一般存款帳戶及數位存款帳戶,不包括支票存款帳戶。
三、適用卡別:
- (一) 一般晶片金融卡:包括分行製二代晶片金融卡、總行製二代晶片金融卡。
- (二) VISA晶片金融卡(含達人金融卡及數存金融卡)之晶片金融卡【不含簽帳扣款功能】。
- (三) Combo富多卡連結之晶片金融卡【不含信用卡功能】。
四、如何開通:
申請人應先註冊「台灣行動支付」APP並下載「臺銀雲支付」完成綁定後,點選「乘車碼」服務,並審閱同意「台灣行動支付APP」金融卡雲支付「乘車碼」服務約定條款,並設定該「臺銀雲支付」連結之存款帳戶為「乘車碼」扣款之指定帳戶,經系統核驗帳戶無誤後,於該指定帳戶可用餘額內予以圈存新臺幣500元,即可完成開通「乘車碼」功能。(該筆圈存金額申請人無法提領或動用,亦不作為其他消費或其他資金移轉交易之用)。
五、使用方式:
申請人開通「乘車碼」服務後,可於貼有「TWQR」標識之交通運輸工具使用「台灣行動支付」APP點選「乘車碼」圖示,並將APP上顯示之「乘車碼」(QR Code),經交通運輸業者之掃碼支付驗票設備(或閘門)進行掃碼核驗後,即可進出車站閘門(如捷運、輕軌等)或上、下交通運具(如公車、客運或渡輪等),並於「乘車碼」指定帳戶之可用餘額內扣款以支付車資或罰款。
六、交易限額:單位:新臺幣/元
交易別 (金融卡雲支付消費扣款交易) | 每筆限額 | 每日限額 | 每月限額 | 每日限額累計 |
乘車碼交易 | 3萬 | 3萬 | 10萬 | 與金融卡雲支付 消費扣款交易限額併計 |
註1:金融卡雲支付之消費扣款(含購物及乘車碼)交易,須與實體晶片金融卡之消費扣款交易併計日限額。
七、使用限制:
- (一) 「乘車碼」僅能使用於搭乘各類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如捷運、輕軌、公車等)掃碼支付車資,無法於一般實體特約商店掃碼購物消費,或於線上掃碼轉帳、轉繳稅費。
- (二) APP出示「乘車碼」時效為2分鐘,逾時未使用即失效,須重新輸入正確交易密碼後,以產製新的一組「乘車碼」。並經交通運具之掃碼支付驗票設備核驗後, 於當次搭乘交通運具使用期間有效。
- (三) 申請人如因更換、終止實體卡片或辦理終止金融卡雲支付服務,「乘車碼」功能亦將自動終止。如欲再使用「乘車碼」功能,請將新卡重新下載金融卡雲支付後,即可重新開通「乘車碼」服務。
- (四) 本行例行電腦系統維護作業期間,除已開通本服務且圈存金額為500元者,得產製「乘車碼」搭乘交通運具外,將暫停本服務之開通、終止及消費扣/退款等交易,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八、作業方式
「台灣行動支付」APP「乘車碼」服務操作流程
九、注意事項
- (一) 申請人使用「乘車碼」之車資(或罰款)將自指定帳戶可用餘額扣抵,若當次車資(或罰款)扣抵時遇帳戶可用餘額不足,將逕於圈存金額進行扣抵,惟僅能扣抵1次,後續因扣抵車資致圈存金額未達500元,將無法產製「乘車碼」。
- (二) 承前項,若申請人欲恢復「乘車碼」功能,請於「乘車碼」指定帳戶內存入並補足可用餘額至500元,再於「台灣行動支付」APP點選「乘車碼」圖示,系統重新辦理圈存款作業後,即可使用。
- (三) 每位申請人於APP限設定一個「金融卡雲支付」之「指定帳戶」開通「乘車碼」服務,申請人可自行於APP刪除重新設定。
- (四) 申請人使用「乘車碼」搭乘交通運具上、下車或進、出車站時,須使用同一APP所產製之同一「乘車碼」。
- (五) 使用「乘車碼」搭乘交通運具,請務必遵守交通運輸業者之相關條款,未依規定出示「乘車碼」逕自或逾時進出交通運具時,交通運輸業者仍可據以辦理扣款及收取罰款作業事宜。
- (六) 搭乘交通運具期間若變更指定帳戶(或關閉消費扣款功能),將影響交通運輸業者計費及可能衍生罰款。
- (七) 申請人使用「乘車碼」如有車資扣款(或罰款、退款)金額、票種及轉乘優惠計算之疑義,或欲查詢「乘車碼」可搭乘之交通運具指定路線,請逕洽各交通運輸業者。
十、權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