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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象:合於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或信保基金保證對象之中小企業。用 途:營運週轉金或購置機器、設備、土地、廠房及營業場所等資本性支出(含資本化之修繕費用)所需資金。 利 率:依本行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機動利率加碼機動計息。
借款期限:1.短期週轉融資:最長一年。
2.中期週轉融資:最長五年。
3.資本性支出融資:不動產最長二十年,動產最長五年。擔保品:1.本貸款應提供本行認可之十足擔保或移送信保基金保證。2.辦理資本性支出融資者,其擔保品應以借款人名下自有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