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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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4/28 |
本公司5月2日補假1天,e系統正常運作。
111年5月1日勞動節因逢星期日,本公司於5月2日(星期一)補假1天,公保網路作業e系統仍正常運作。適逢連假,如有任何問題,請於5月3日(星期二)來電洽詢,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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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3/09 |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51條修正條文之施行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
銓敘部111.3.4部退一字第1115430061號函
附件-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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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16 |
111年1月1日以後請領年金案需俟變俸完成再行審理,請轉知被保險人見諒。
茲因公教人員待遇追溯調整會影響前10年平均保俸(薪)額之計算,致111年1月1日以後退保且適用請領年金之案件,本部暫不處理,俟要保機關辦理變俸後始進行審理。現111年調薪案業於1月28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且銓敘部2月8日發函本部轉知行政院函,自111年1月1日起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本部次日即函請各要保機關儘速辦理保險俸(薪)額變更。現各要保機關刻正積極辦理變俸,俟要保機關完成變俸,本部即儘速審理年金案,請機關轉知被保險人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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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09 |
請依111年度待遇調整標準辦理保俸(薪)額變更
111年度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案業奉行政院核定自111年1月1日起實施,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之保險俸(薪)額依法應自同日起調整,請依本部111年2月9日公保承一字第11100007491號函及附件說明辦理保險俸(薪)額變更手續。
111.2.9公保承一字第11100007491號函
全國調薪保險俸(薪)額變更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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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25 |
自110年12月起首次年金改為次月底前發放
為符合公保法第43條規定及配合年金按月查證之批次作業,自110年12月起,公保年金之首次發放將於符合請領條件及本部收件日後之次月底前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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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20 |
「公教人員保險失能證明書」已修正新版本
「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業經銓敘部110年11月29日修正發布,爰本公司網站之「公教人員保險失能證明書」於110年12月配合更新,請貴要保機關及公保被保險人申請公保失能給付時,下載110年12月修正之最新版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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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0/21 |
106年以後考試錄取人員受訓期間參加公保規定。
因應105年10月12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7條所定,106年1月1日以後之考試錄取人員於受訓期間應參加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之規定,銓敘部業依公保法規定,認定是類人員參加公保相關事宜(銓敘部105.10.18部退一字第1054153940號函),本部謹將要保機關辦理加保作業時應注意事項表列「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加保規定」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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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8/09 |
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修正。
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105年8月3日發布施行。
銓敘部105.8.5部退一字第1054131899號函
附件-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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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0/16 |
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
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第36條及第48條修正條文,業分別於104年6月10日及17日奉總統令修正公布,並於本(104)年10月7日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分別自104年6月12日及19日施行;另公保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亦經兩院會同訂定發布自同年6月19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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