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行代辦採購係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招標資訊均公告於行政院公共
工程委員會之資訊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及
本行網站。
二、廠商參加投標之程序如下:
1.購買招標文件:
廠商得至本行採購部(地址:臺北市武昌街一段45號三樓)購買招標文
件或採郵購方式辦理,或上網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資訊網站辦
理電子領標。(自104年1月1日起,除國外購案外,招標文件全面改採
電子領標,本部不再販售紙本標單)
2.依招標文件規定參加投標:
廠商請詳讀招標文件,並依據招標文件之規定準備投標文件、參加投
標。由於採購標的不同,各採購案之招標文件規定亦有所不同。
3.成為立約商/共同供應契約之供應廠商:
廠商之投標文件於開標後經審查合格且依決標程序得標後,即成為立
約商/共同供應契約之供應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