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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衛材
口服避孕藥LP5-107046(契約期間自107年12月24日起至108年12月23日止) 購案說明: 1.LP5-107046購案業以LP5-107046-1購案號辦理招標、決標。惟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仍以原案號LP5-107046辦理公告及契約執行。 2.本契約有效期自(中華民國107年12月24日)起1年至108年12月23日止,或至累計訂購總金額達本案總預算金額(新臺幣270,000元)為止,以先到者為準。另當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適用機關利用時,亦視同契約有效期已屆滿。 3.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第六、(三)條規定辦理,每筆訂單「單一規格項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4.各適用機關每次訂購數量至少達10盒為原則,訂購數量低於10盒者,其運送費用由訂購機關核實支付。單一訂單未達上述最低訂購數量者,立約商得不接受訂購。 5.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防治紅火蟻藥劑LP5-107043(契約期間自107年10月1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 購案說明: 1.本案契約有效期自簽約日中華民國107年10月1日起至109年09月30日止,或至累計訂購總金額達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200,000,000元(包括非適用機關使用之金額新臺幣40,000,000元)】為止,以先到者為準。另當契約可供適用機關訂購之餘額不敷適用機關利用時,亦視同契約有效期己屆滿。 2.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第五、(三)條規定辦理,每筆訂單「單一規格項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3.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動物防疫用消毒資材LP5-106047(契約期間自106年12月18日起至108年12月17日止) LP5-106047-1(契約期間自106年12月27日起至108年12月17日止) 購案說明: 1.LP5-106047案契約有效期自中華民國 106年12月18日起2年,至中華民國108年12月17日止;LP5-106047-1案契約有效期自中華民國 106年12月27日起,至中華民國108年12月17日止,或至總訂購金額達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260,790,339元(其中非適用機關累計訂購總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3,471,130元)為止,以先到者為準。另當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適用機關利用時,亦視同契約有效期已屆滿 2.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第五、(三)條規定辦理,每筆訂單「單一規格項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3.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衛生套LP5-106041(契約期間自106年10月01日起至108年9月30日止) 購案說明: 1.本契約有效期自簽約日(中華民國106年10月1日)起至108年9月30日止,或至累計訂購總金額達本案總預算金額(新臺幣8,000,000元)為止,以先到者為準。另當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適用機關利用時,亦視同契約有效期已屆滿。 2.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第六、(二)條規定辦理,每筆訂單「單一規格項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3.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家用含氯漂白水LP5-107022(契約期間自107年6月1日起至108年5月31日止) 購案說明: 1.本契約期間自中華民國107年6月1日起至108年5月31日止,或至總訂購金額達本案總預算金額(新臺幣1,500,000元)為止,以先到者為準。另當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機關利用時,亦視同契約有效期已屆滿。 2.「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條款第七、(二)條規定辦理,每筆訂單『單一規格項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3.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4.契約期間,訂購機關倘發現有市場價格低於決標價格情形,請惠即函告本採購部處理。
環境衛生用藥殺鼠劑及殺蟲劑資材LP5-106017(契約期間自106年4月18日起至108年4月17日止) 購案說明: 1.本契約有效期自簽約日中華民國106年4月18日起至108年4月17日止(契約期限2年)或至總訂購金額達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46,000,000元,包括非適用機關使用之金額新臺幣22,000,000元)為止,以先到者為準。另當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適用機關利用時,亦視同契約有效期已屆滿。 2.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第五、(二)條規定辦理,每筆訂單「單一規格項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3.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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