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場所用品
室內LED燈具
LP5-113056 (契約期間自114年05月0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購案說明
- 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第六、(三)條規定辦理,每筆訂單「單一規格項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 各訂購機關每次訂購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10,000元。如訂購金額低於新臺幣10,000元者,其運送費用由訂購機關與立約商另議。單一訂單未達上述最低訂購金額者,立約商得不接受訂購。
- 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各項產品是否取得環保標章或節能標章等資訊,請利用『淨零綠生活資訊平台』網站查詢,下訂前並請先洽立約商確認。
冷氣機
LP5-113048 (契約期間自114年03月11日起至115年03月31日止)
購案說明
- 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第六、(二)條規定辦理,每筆訂單「單一規格項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 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 「機關訂購第6組變頻多聯式空調系統之室內機及室外機時,請選用同廠牌商品組合,且應登錄於同一張『 商品驗證登錄證書 』 或檢驗合格證明文件。」
- 依114年6月13日公布之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規定,自114年6月15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臺減徵貨物稅稅額以新臺幣2千元為限,並按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規定減徵之。買受人於規定期間內可就近向任一國稅局(含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提出申請,相關資訊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查詢。【機關利用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之「電冰箱」、「冷氣機」共同供應契約案,符合前開規定之產品,請逕依規定向國稅局申請。】
各項產品是否取得環保標章或節能標章等資訊,請利用『淨零綠生活資訊平台』網站查詢,下訂前並請先洽立約商確認。
LED字幕機及顯示幕
LP5-113042 (契約期間自113年11月0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
購案說明
- 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第七、(二)條規定辦理,每筆訂單「單一規格項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 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飲水機
LP5-113024 (契約期間自113年09月13日起至114年08月31日止)
購案說明
- 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第五、(二)條規定辦理,每筆訂單「單一規格項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 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各項產品是否取得環保標章或節能標章等資訊,請利用『淨零綠生活資訊平台』網站查詢,下訂前並請先洽立約商確認。
五金日常用品
LP5-113016 (契約期間自113年09月01日起至114年08月31日止)
購案說明
- 「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條款第五、(五)條規定辦理,每筆訂單『單一規格項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 各適用機關以每個月訂購1次,訂購金額至少達新臺幣5,000元為原則…(詳契約條款第五、(四)條規定)。
- 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各項產品是否取得環保標章或節能標章等資訊,請利用『淨零綠生活資訊平台』網站查詢,下訂前並請先洽立約商確認。
辦公桌、辦公椅、公文櫃及屏風
LP5-113015 (契約期間自113年09月01日起至114年08月31日止)
購案說明
1.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第六、(三)條規定辦理,每筆訂單「單一規格項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2.各訂購機關每次訂購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30,000元。如訂購金額低於新臺幣30,000元者,其運送所需費用由訂購機關與立約商另行議定。單一訂單未達上述最低訂購金額者,立約商得不接受訂購。
3.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電視機
LP5-113023 (契約期間自113年09月01日起至114年08月31日止)
購案說明
- 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第五、(二)條規定辦理,每筆訂單「單一規格項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 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 交貨驗收時,立約商應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本案契約條款第七、(八) 條業已明定;其中,有關商品檢驗合格證明文件部分,不得以「商品型式認可證書」替代之,請各訂購機關注意並依本案契約相關規定辦理驗收。
各項產品是否取得環保標章或節能標章等資訊,請利用『淨零綠生活資訊平台』網站查詢,下訂前並請先洽立約商確認。
辦公用紙
LP5-113011 (契約期間自113年08月01日起至114年07月31日止)
購案說明
- 每次辦公用紙訂購金額至少為新臺幣5,000元為原則。如單次訂購金額低於新臺幣5,000元者,立約商得不接受訂購或其運送費用由訂購機關核實支付(得由訂購機關與立約商另行議定)。
- 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條款第七、(五)條規定辦理,每筆訂單「單一規格項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 契約期間,訂購機關倘發現有市場價格低於契約價格情形,請惠即函告本採購部處理。
- 本案契約條款第廿三、(五)條規定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臺灣銀行採購部提出,由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各項產品是否取得環保標章或節能標章等資訊,請利用『淨零綠生活資訊平台』網站查詢,下訂前並請先洽立約商確認。
洗衣機
LP5-113002 (契約期間自113年07月01日起至114年06月30日止)
購案說明
- 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第六、(二)條規定辦理,每筆訂單「單一規格項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 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各項產品是否取得環保標章或節能標章等資訊,請利用『淨零綠生活資訊平台』網站查詢,下訂前並請先洽立約商確認。
請利用『經濟部工業局臺灣製產品MIT微笑標章官方網站』(網址:https://www.mittw.org.tw/)查詢商品之MIT微笑標章資訊。另有關申請加註MIT微笑標章資訊表格請至臺灣銀行網站MIT微笑標章檢核表(空白)下載。
電冰箱
LP5-113001 (契約期間自113年07月01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
購案說明
- 機關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應依契約第六、(二)條規定辦理,每筆訂單「單一規格項目」訂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品項之可訂購數量。
- 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促銷機制之規定,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
- 依114年6月13日公布之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規定,自114年6月15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臺減徵貨物稅稅額以新臺幣2千元為限,並按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規定減徵之。買受人於規定期間內可就近向任一國稅局(含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提出申請,相關資訊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查詢。【機關利用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之「電冰箱」、「冷氣機」共同供應契約案,符合前開規定之產品,請逕依規定向國稅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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