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結束)「台灣Pay繳納牌照稅」活動
金融卡繳納牌照稅回饋已於113年4月1日額滿,信用卡繳納牌照稅尚有回饋額度!
- 活動期間:
自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
- 適用稅種:
113年牌照稅(113年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3年4月30日)。
- 活動對象:
使用「台灣行動支付」APP綁定本行信用卡/金融卡或於「臺銀支付」、「臺銀隨身Pay」綁定本行帳戶,且以該信用卡/金融卡(帳戶)進行「台灣Pay」掃碼繳納「牌照稅」之用戶(以下簡稱用戶)。
- 活動內容:
- 用戶於活動期間以「台灣行動支付」APP或「臺銀支付」、「臺銀隨身Pay」掃描「牌照稅」稅單上之QR Code進行繳稅成功者。
- 金融卡(帳戶):須先註冊本行「台灣Pay紅利點數」,每筆稅款可獲得紅利點數500點(等值50元),每一用戶紅利點數回饋上限1,000點(等值100元)。
- 信用卡:每筆稅款可獲得回饋金50元,每一用戶回饋上限100元。
※上述回饋限於活動期間(自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以台灣Pay繳納牌照稅成功者,如於活動期間開始前提前以台灣Pay繳納牌照稅成功,恕不符合本活動回饋資格。
- 用戶於活動期間以「台灣行動支付」APP或「臺銀支付」、「臺銀隨身Pay」掃描「牌照稅」稅單上之QR Code進行繳稅成功者。
- 注意事項:
- 本活動之金額皆以新臺幣計算。
- 10點「台灣Pay紅利點數」等同於新臺幣1元,本行「台灣Pay紅利點數」使用辦法詳本行官網。
- 每用戶係以身分證字號歸戶,信用卡/金融卡(帳戶)分別計算,其中信用卡部分正、附卡分開列入回饋資格。
- 本活動採限量回饋,信用卡掃碼繳納「牌照稅」限量10,000筆,金融卡(帳戶) 掃碼繳納「牌照稅」限量10,000筆,總回饋筆數上限20,000筆,限量回饋信用卡以授權時間、金融卡以成功繳納之時序核算名額。如達回饋上限則活動提前結束,系統將以符合活動資格之優先順序撥付至用戶繳稅使用之信用卡或「金融卡(帳戶)之『台灣Pay紅利點數』」,並公告於本行官網,額滿之公告時間並不等同活動實際額滿之時間。
- 本活動限於活動期間以台灣Pay繳納牌照稅成功者,如於活動期間開始前提前以台灣Pay繳納牌照稅成功,恕不符合本活動回饋資格。
◎範例說明: 客戶於113年3月20日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於113年3月30日以台灣Pay繳納牌照稅成功,客戶因提前而未於活動期間內繳稅,故不符合本活動回饋資格。
- 本活動回饋將於113年6月30日前撥付至用戶繳稅使用之信用卡或「金融卡(帳戶)之『台灣Pay紅利點數』」。
- 活動結束回饋入帳前,信用卡正附卡如有強制停用、申請停用、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到期不續卡者、取消交易或依信用卡約定條款強制停止信用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情形者,金融卡(帳戶)用戶如有未註冊本行「台灣Pay紅利點數」,或辦理連結「臺銀支付」、「臺銀隨身Pay」或「台灣行動支付APP」綁定本行金融卡之帳戶結清銷戶、註銷「臺銀支付」、「臺銀隨身Pay」及「台灣行動支付APP」者,本行得取消其參與活動資格。
- 持卡人如以任何不當行為獲取優惠時,本行有權取消回饋資格。
- 有非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致活動方式變更,本行保留活動修改、取消之權利,並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19條規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