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券」全員啟動活動,發券名額已於114年1月24日17:00全數額滿!
本活動採分批發券,且已於 114/2/6全數發券完成(使用期限至114年3月31日)。
- 活動期間:
自113年12月1日起至114年1月31日止。
- 活動對象:
活動期間使用「台灣行動支付」APP首次開通「數位券」使用者券匣 (錢包)服務連結臺灣銀行之用戶(下稱用戶)。
-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使用「台灣行動支付」APP首次開通「數位券」使用者券匣 (錢包)服務連結臺灣銀行,即享「新臺幣100元數位券」乙張,本行將於114年2月21日前發送,每一身分證字號歸戶限發送乙張,以開通「數位券」券匣優先順序發送,「數位券」總限量10,888張。
- 「數位券」使用方式:
- 使用地點:請詳見「台灣Pay」官網「數位券專區」之【適用店家】,惟用戶於實際交易時,仍應以各店家得受理支付之方式或狀態為準。
- 使用期限:「數位券」發送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
- 使用說明:
(1) 用戶於使用期限內至指定活動地點用「台灣行動支付」APP(金融卡/帳戶/信用卡,依店家現場實際支援支付方式為準)之「數位券專區」開啟掃碼付款,即可以「數位券」折抵消費金額。
(2) 「數位券」每次折抵最少須新臺幣1元(含)以上。
(3) 使用「數位券」消費,不接受部分退貨,若須辦理退貨,需整筆訂單商品全數退回。
(4) 「數位券」不得轉讓、販售。
(5) 數位券之整筆消費不得享其他台灣Pay活動回饋。
- 活動限制:
- 用戶須完成開通「數位券」使用者券匣(錢包)服務等要求,才有資格領取「數位券」。
- 用戶領取「數位券」須於指定之使用期限內使用,「數位券」如逾期而失效,用戶不得主張退還該「數位券」或請求償還相對之金額,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提供本活動「數位券」時,本行有權決定是否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 用戶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本行有權取消用戶之「數位券」資格;若因資料不正確,而導致無法聯繫以及收取「數位券」,恕無法要求補發。如有致損害於本行或其他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 「數位券」由本行提供,本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終止本活動及替換其他等值「數位券」之權利;本活動如有變更或終止時,將於本行官網公告。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本行之事由,而使用戶所提供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況,本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本活動者不得因此異議。
- 如因法令或政府要求而有取消、終止本活動或修改本活動辦法或注意事項之必要時,本行得更改、增刪、取消、終止本活動或修改本活動辦法或注意事項,而無須個別通知用戶。
- 用戶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條款;若有違反者,本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參加資格,如對本活動有任何疑義,請參考本行官網公告或撥打本行客服專線。
- 本行保留對活動的最終解釋權,並有權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對活動條款進行修改、取消或終止。
- 注意事項:
- 本行並未介入商品、服務之提供、交付或買賣等實體法律關係,不負擔任何瑕疵擔保或賠償責任,相關商品或服務之退換貨或瑕疵擔保所衍生之爭議事宜,用戶請洽活動店家門市處理。
- 本行就用戶之資格,交易成功與否等,保有審查之權利,經查核若有不符本活動之規定者,本行得取消其參加資格、追回數位券,若有損害,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 用戶同意其所留存或產生任何參與本活動之資料及紀錄,皆以本行之電腦系統與時間為準。
- 對於以偽造、詐欺、冒名或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兌領「數位券」之用戶,經查證屬實者,本行有權排除其參與本活動,並得依法對該用戶提起相關法律訴訟程序。
- 用戶已充分知悉且同意就本活動提供之個人資料,本行得於本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 其它未盡事宜應以本行活動訊息頁面為準。本行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項做出最終解釋,無須另行通知。
- 臺灣銀行服務電話:(02)2191-0025、0800-025-168。